國營事業參加民營事業投資管理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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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參加民營事業之投資,其股權未超過百分之五十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管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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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營事業參加民營事業投資管理辦法第1條,國營事業參加民營事業之投資,其股權未超過百分之五十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管理。這表示國營事業參與民營事業投資的情況受到特定管理辦法規範。依據最新的相關法規,這項規定的目的在於明確規範國營事業對於民營事業的投資標準,以及管理方式。舉例來說,根據最新的案例,國營事業A公司投資了民營事業B公司45%的股權,因此需要依照該管理辦法進行規範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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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