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地點出差一個月以上者,照規定數額八折支給;在二個月以上者,照規定數額七折支給。
從國內出差旅費規則第11條來看,該條款是針對在同一地點出差一個月以上或二個月以上的情況做出規定。根據該條款,一個月以上的出差,支給金額為照規定數額的八折;而兩個月以上的出差,支給金額為照規定數額的七折。 舉例來說,如果一位公務人員在同一地點出差超過一個月,根據國內出差旅費規則第11條的規定,其出差費用將按照原本規定的金額的八折來支給。這樣的安排可以在尊重公務人員出差需求的同時,也能更合理地控制出差費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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