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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法 第 2 條(決算之辦理時期)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政府之決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年度終了後二個月,為該會計年度之結束期間。
  2. 結束期間內有關出納整理事務期限,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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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123
2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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