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算法 第 20 條(主管機關之查核彙編及修正彙編之轉送)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各主管機關接到前條決算,應即查核彙編,如發現其中有不當或錯誤,應修正彙編之,連同單位決算,轉送中央主計機關。
- 前項彙編之修正事項,應通知原編造機關及審計機關。
- 中央主計機關彙編總決算,準用前兩項之規定。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決算法 第20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