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會計法53

快速跳轉
  1. 1.記帳憑證為左列三種: 一、收入傳票。 二、支出傳票。 三、轉帳傳票。
  2. 2.前項各種傳票,應以顏色或其他方法區別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會計法第53條將記帳憑證分為收入傳票、支出傳票、轉帳傳票三種,並要求以顏色或其他方法區別,方便查帳勾稽與防弊。

Q · 會計法說的傳票是什麼?分幾種?

記帳憑證分三種:收入、支出、轉帳傳票

依會計法第53條,記帳憑證共分三種:錢進來開「收入傳票」、錢出去開「支出傳票」、帳上搬科目但現金沒實際進出(如提列折舊、沖轉科目)開「轉帳傳票」。第二項並要求各種傳票以顏色或其他方法區別,目的是讓任何人翻帳時一眼分辨收、支、轉,降低看錯與舞弊空間。

白話解讀

「傳票」這兩個字,多數人第一個聯想是法院寄來的那種。但在會計世界裡,它是另一回事:記錄每一筆錢怎麼動的憑證。這條把記帳憑證切成三種:錢進來開「收入傳票」,錢出去開「支出傳票」,錢沒有實際進出、只是在帳上搬位置(例如提列折舊、沖轉科目)開「轉帳傳票」。第二項那句不起眼的「應以顏色或其他方法區別」,才是內行人會多看一眼的地方:不同顏色不是為了好看,是為了讓任何人翻帳時一眼分辨這筆是收、是支、還是轉,減少看錯和動手腳的空間。看懂這三格,你就拿到了讀任何一個機關或公司金流的第一把尺。

法律定性

會計法第53條所稱記帳憑證,指會計人員依原始憑證據以記帳的指令性憑證,分為收入傳票、支出傳票、轉帳傳票三種;前者對應現金實際進出,轉帳傳票則用於帳上科目調整而無現金往來。本條並要求各種傳票以顏色或其他方法區別,構成政府會計勾稽與內部控制的基礎分類。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傳票跟發票到底差在哪?

發票、收據是「原始憑證」,是交易當下產生的第一手證明;傳票是「記帳憑證」,是會計人員根據這些發票收據,決定這筆錢要記進哪個科目而開立的指令(會計法第51條把兩者分成不同類別)。報帳時你交出去的是原始憑證,會計收到後才據以開傳票,兩者先後有別,搞混順序在實務上常導致退件。

Q2為什麼傳票一定要分顏色?不分會怎樣?

會計法第53條第2項明文要求各種傳票要用顏色或其他方法區別。目的不是美觀,是讓任何人翻帳時能瞬間分辨收、支、轉,降低看錯與舞弊空間。現在多用電子系統,但系統裡仍保留收入、支出、轉帳的傳票別欄位,這個分類沒有因為無紙化而消失,只是換了形式。

Q3會計法的傳票是什麼?

會計人員依原始憑證開立的記帳指令性憑證,記錄每筆錢怎麼動,分收入、支出、轉帳三種。

Q4收入、支出、轉帳傳票差在哪?

收入傳票對應錢進來、支出傳票對應錢出去、轉帳傳票對應帳上科目調整但現金沒實際進出。

Q5什麼叫轉帳傳票?

用於提列折舊、沖轉科目等帳上有動、現金沒動的操作,是稽核最先警覺的一格。

Q6記帳憑證跟原始憑證差在哪?

原始憑證是交易第一手證明(發票、收據),記帳憑證是依原始憑證開立的記帳指令(傳票)。

Q7傳票要怎麼開?依什麼開?

先有原始憑證(發票、收據),再由會計人員判斷金流性質,據以開立收入、支出或轉帳傳票。

Q8傳票顏色要怎麼區別?

依機關內部規定指定顏色(常見紅收入、藍支出、綠轉帳),或以其他可辨識方法區別。

Q9查帳時該怎麼用傳票別找異常?

先盯轉帳傳票——不涉現金進出最易搬科目;再按三類分開核對,比逐張看更快抓出異常。

Q10電子系統怎麼處理傳票別?

系統保留收入、支出、轉帳的傳票別欄位,以欄位標記取代實體顏色,分類功能不變。

Q11政府會計法 vs 商業會計法的傳票差在哪?

兩者同採收入、支出、轉帳三分法(商業會計法第17條),政府適用會計法,民間適用商業會計法。

Q12傳票 vs 發票哪個是記帳依據?

發票是原始憑證(記帳依據的來源),傳票是記帳憑證(記帳指令本身),先有發票才有傳票。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現金流向典型情境區別方式
收入傳票錢進來規費、稅收、補助入帳指定顏色(如紅)
支出傳票錢出去採購付款、薪資撥付指定顏色(如藍)
轉帳傳票無現金進出提列折舊、沖轉科目、科目調整指定顏色(如綠),稽核重點

現金流向

收入傳票
錢進來
支出傳票
錢出去
轉帳傳票
無現金進出

典型情境

收入傳票
規費、稅收、補助入帳
支出傳票
採購付款、薪資撥付
轉帳傳票
提列折舊、沖轉科目、科目調整

區別方式

收入傳票
指定顏色(如紅)
支出傳票
指定顏色(如藍)
轉帳傳票
指定顏色(如綠),稽核重點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1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14条(会计凭证)—记账凭证分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三类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2

(0240705 制定)

序時帳簿及分類帳簿,均得就事實上之需要及便利,設立專欄。

(0610331 全文修正)

記帳憑證為左列三種:   一、收入傳票。   二、支出傳票。   三、轉帳傳票。   前項各種傳票,應以顏色或其他方法區別之。

  • 傳票名詞
(0240705 制定)

序時帳簿及分類帳簿,均得就事實上之需要及便利,設立專欄。

(0610331 全文修正)

記帳憑證為左列三種:   一、收入傳票。   二、支出傳票。   三、轉帳傳票。   前項各種傳票,應以顏色或其他方法區別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會計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會計法第 53 條規定:「記帳憑證為左列三種: 一、收入傳票。 二、支出傳票。 三、轉帳傳票。前項各種傳票,應以顏色或其他…」(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會計法第 5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會計法第 53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61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