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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法 第 6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機關或基金有左列情形之一時,應辦理結帳或結算: 一、會計年度終了時。 二、有每月、每季或每半年結算一次之必要者,其每次結算時。 三、常事件,除第一款、第二款情形外,其事件終了時。 四、機關裁撤或基金結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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