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稽察條例 第 2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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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驗人員對於隱蔽部分,於必要時得實行拆驗或化驗,作詳密之檢查;審計機關並得於施工期中派員抽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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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稽察條例第 22 條,對於隱蔽部分,監驗人員在必要時得實行拆驗或化驗,作詳密之檢查;同時,審計機關在施工期中也得派員抽查。這表示在施工階段中,監驗人員有權利對於隱藏部分進行拆驗或化驗,以確保工程的品質。这样的规定有助于确保工程的合规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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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