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審計部臺灣省各縣市審計室兼辦鄰近縣市財務審計辦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審計室兼辦鄰近縣市財務審計,適用駐在縣市之各項審計業務處理規定及相關作業要點。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