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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 27-3 條

已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者,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複享有本法所定之租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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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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