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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各級消防機關人員之人事事項,列警察官者,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有關規定辦理。
  2. 各級消防機關人員之遴用,除法定任用資格外,並應具備擬任職務所需專知能;其遴用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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