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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第 5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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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
代理人
就其受委任事件,有為一切行為之權。但
捨棄
、
認諾
、撤回、
和解
及選任複代理人,
非
受
特別委任
不得為之。
對前項
代理權
加以限制者,應於
委任書
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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