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出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計畫認定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條例第九條第四項第六款所稱受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或出資達一定基準從事涉及國家心關鍵技術務,指符合下列條件之委託、補助或出資計畫相關業務: 一、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預計或產出之研發成果,屬行政院公告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 二、執行前款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計畫經費,半數來自政府機關(構)之委託、補助或出資。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