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監察委員推選辦法 第 1 條
快速跳轉
行署監察委員,由各監察區內各省市監察委員推五人至七人為候選人,提經監察院會議投票推選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行署監察委員推選辦法第 1 條的詳細內容和相關法規。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行署監察委員推選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