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法院辦理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應行注意事項 第 1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八、第十六點之裁定或處分,自發時起生效。法院、法官於裁定或處分後,應於二十四小時內發送檢察官、被害人或其家屬、被告及法院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保護機構及分會。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法院辦理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應行注意事項 第18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