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試驗所鳳山熱帶園藝試驗分所辦事細則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蔬菜系掌理事項如下: 一、蔬菜種原之蒐集、鑑定、保存、評估及開發利用。 二、蔬菜品種改良、遺傳及栽培技術之研究。 三、蔬菜品質、生理、生化、生物技術、抗逆境及安全生產體系之研究。 四、設施蔬菜栽培技術之研究。 五、其他有關蔬菜試驗研究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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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系掌理事項如下: 一、蔬菜種原之蒐集、鑑定、保存、評估及開發利用。 二、蔬菜品種改良、遺傳及栽培技術之研究。 三、蔬菜品質、生理、生化、生物技術、抗逆境及安全生產體系之研究。 四、設施蔬菜栽培技術之研究。 五、其他有關蔬菜試驗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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