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高雄分署辦事細則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植物健康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輸出入植物檢疫之執行與植物檢疫相關文件之簽署及查核。 二、輸出入植物檢疫技術之研發與檢疫相關設施之查核及管理。 三、輸出入植物檢疫物檢疫違規及申訴案件之處理。 四、植物疫情資料之調查及應變處理。 五、農藥製造、販賣及使用之查核監督。 六、其他有關植物健康事項。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高雄分署辦事細則 第6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