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樹林分場掌理事項如下: 一、都市農耕作物管理技術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二、區域性食農與綠色照顧活動之教學模組研發、教育訓練、示範及推廣。 三、其他有關轄區農業改良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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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林分場掌理事項如下: 一、都市農耕作物管理技術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二、區域性食農與綠色照顧活動之教學模組研發、教育訓練、示範及推廣。 三、其他有關轄區農業改良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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