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處務規程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森林經營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森林資源規劃、調查、測量測計、航遙測技術與地理資訊系統之研究。 二、經濟性人工林之林木生長、林分撫育及收穫技術之研究。 三、森林健康之評估及風險檢測。 四、森林經營活動與產出之經濟分析。 五、公私有林經營策略、農地營林、林產發展與木材市場之調查及趨勢分析。 六、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與森林減碳計量方法及經濟效益之評估。 七、林業政策、社區林業、森林遊樂及社會影響層面之調查。 八、其他有關森林經營研究事項。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農業部林業試驗所處務規程 第6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