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第 4 條
快速跳轉
本場設下列科、室、中心: 一、作物改良科。 二、作物環境科。 三、蠶蜂科。 四、農業推廣科。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主計室。 八、生物防治研究中心。
回 農業部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本場設下列科、室、中心: 一、作物改良科。 二、作物環境科。 三、蠶蜂科。 四、農業推廣科。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主計室。 八、生物防治研究中心。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