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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七、第一章及第二章規定,於辦理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智慧財產行政事件時,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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