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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選罷免廣告刊播及其留存紀錄辦法
第 10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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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之查核,選舉委員會得組成查核小組,並得請求其他機關協助,或邀請學者專家參與,或得委任會計師辦理之。查核結果,應提報選舉委員會委員會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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