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 第 6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社會工作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病人之貧病救助及心理輔導。 二、社會工作有關之教學及研究。 三、其他有關社會工作事項。
  2. 社會工作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前項各款業務。 二、精神疾病、漢生病病人社會心理診斷、家庭諮商與治療及社會資源之運用。 三、臨床社會工作有關之教學及研究。 四、其他有關臨床社會工作事項。
  3. 醫院未設社會工作室(科)者,前二項業務由醫務行政室掌理之;其未設醫務行政室者,由總務室掌理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 第69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