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國家安全法第十八條第一項修正施行後偵查中強制處分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6 條
六、本法修正施行前已合法執行之強制處分,其效力不受影響。
回 法院辦理國家安全法第十八條第一項修正施行後偵查中強制處分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六、本法修正施行前已合法執行之強制處分,其效力不受影響。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