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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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立法沿革 1 版
(1121110 制定)
本條例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立法理由配合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起,回復徵集常備兵現役,爰定明本條例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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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10 制定)
配合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起,回復徵集常備兵現役,爰定明本條例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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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