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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權者使用土地爭議審議會組成及決議辦法
第 9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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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會召開時得通知礦
業
權者、土地與建築物所有人及使用權人、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及公有土地之他項權利人或其他相關機關或人員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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