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體公共危險物品儲槽檢查實施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辦法施行前,已依儲存液體公共危險物品儲槽自主定期檢查行政指導綱領規定,實施外部檢查或內部檢查合格之儲槽,視為已完成初次定期檢查,其下次定期檢查期限得自該次外部檢查或內部檢查合格之次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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