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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 8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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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但代表單位(機關)出任之委員,因故不能親自出席時,得指派其他代表出席,並得參與發言及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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