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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勤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申請服勤人員訓練專機構登錄者,應繳納下列規費。申請新增或變更訓練場地者,亦同: 一、書面審查費:新臺幣二千七百元。 二、實地審查費:新臺幣一千元。
  2. 申請延展登錄者應繳納前項第一款費用。
  3. 第一項申請經中央主管機關書面審查後駁回,或於實地審查前撤回者,退還實地審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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