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配用戶號碼之電信事核對首次申請用戶號碼之用戶身分時,應留存用戶或代理人影像。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