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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再生醫療製劑條例 第 11 條

  1. 1.再生醫療製劑取自人體組織、細胞製造者,其製造或輸入者,應確保該製劑來源提供者之合性,始得製造或輸入。
  2. 2.前項提供者合適性之判定條件、篩選、測試項目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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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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