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 6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專案評議會認第四十條第一項之專案調查報告有不備之處,或有前條第三項調查證據請求時,應具體說明調查方法,令原調查機關補充調查。
- 前項補充調查,以一次為限。但發生新事實或發現新證據者,不在此限。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60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