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非領有植物診療師證書者,擅自執行植物診療師簽證業務,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非領有植物診療師證書者,擅自執行植物診療師簽證業務,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理由非領有植物診療師證書者,擅自執行第七條第一項植物診療師簽證業務,應予處罰,參考獸醫師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爰為本條規定。
非領有植物診療師證書者,擅自執行第七條第一項植物診療師簽證業務,應予處罰,參考獸醫師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爰為本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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