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診療師受政府有關機關詢問或委託鑑定時,不得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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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植物診療師受政府有關機關詢問或委託鑑定時,應有真實陳述或報告之義務,參考獸醫師法第十四條,爰為本條規定。
植物診療師受政府有關機關詢問或委託鑑定時,應有真實陳述或報告之義務,參考獸醫師法第十四條,爰為本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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