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博物館參觀管理要點 第 3 條
三、開放時間: (一)開館日:週二至週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二)休館日:每週一、農曆春節、清明節、端午節及中秋節等國定民俗節日暫停開放;若因其他因素暫停開放則另行公告。 (三)若逢颱風等天然災害,本館將依照臺南市政府停止上班之公告停止開放;當日原訂所有活動亦暫停辦理。 (四)若遇換展或維修等需要,得暫停開放本館全部或部分區域,並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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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