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35 條
- 1.依本辦法製造之甲式自製獵槍應全部使用內政部許可購置之國外原廠同一款式之獵槍主要組成零件組合(裝)加工完成。
- 2.前項獵槍型號與款式由內政部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國防部審查後,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內政部等相關機關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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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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