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實施管束,應將管束原因及得依法聲請提審等要旨告知受管束人,並即時以適當方法通知或交由受管束人之配偶、二親等內親屬或其指定之人,或適當之機關(構)或人員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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