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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法律專業人員處理偵查案件事務辦法
第 9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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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專
業
人員受檢察官指揮,實施
搜索
、
扣押
時,應先出示
搜索票
、扣押
裁定
,使受搜索人、扣押標的權利人明瞭執行搜索、扣押之
案由
及應受搜索、扣押範圍。
法律專業人員受檢察官指揮,實施搜索及扣押時,應依搜索票、扣押裁定
所載
事項及案情需要執行之,不應為漫無目標之搜索、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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