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官兵權益保障會復審及再申訴事件審議規則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復審事件應由承辦之專任權保委員於詳閱卷證、研析事實及應用之法規後,擬具爭點及處理意見,提送審議會審議。
  2. 前項審議,應有專任權保委員二人及兼任權保委員三人全數出席,出席權保委員過半數之同意決定之。
  3. 審議會由資深之專任權保委員擔任主席。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