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軍事博物館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 5 條
行政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家軍事博物館總體規劃、營運管理計畫及相關法規之擬訂。 二、研考、文書、財產管理行政事務之執行。 三、國家軍事博物館工程之規劃設計與專業設施(備)(含機電設備)、營繕工程、警監系統、資訊系統之規劃、執行、採購施作、監督及驗收。 四、其他有關行政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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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行政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家軍事博物館總體規劃、營運管理計畫及相關法規之擬訂。 二、研考、文書、財產管理行政事務之執行。 三、國家軍事博物館工程之規劃設計與專業設施(備)(含機電設備)、營繕工程、警監系統、資訊系統之規劃、執行、採購施作、監督及驗收。 四、其他有關行政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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