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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劃程序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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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各級主管機關、鄉(鎮、市)公所或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提出行政區劃前,應廣徵意見並擬訂行政區劃計畫草案,於相關行政區域內公開展覽三十日,並應辦理公聽會;必要時,得辦理公民民意調查。
  2. 2.前項行政區劃計畫草案,應載明第八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六款、第九款、第十一款至第十三款規定之事項。
  3. 3.有下列情形之一,須辦理各級行政區域調整者,得免依第一項規定辦理公聽會: 一、行政區域界線不整,有礙行政管理。 二、地籍、戶籍情形與行政區域界線不符。 三、配合都市計畫或土地重劃,須調整行政區域界線且已納入依法辦理公聽會之事由之一部者。 四、行政區域內土地面積增加或減少,須調整行政區域界線。
  4. 4.第一項廣徵意見之方式、公開展覽、公聽會與公民民意調查之辦理方式、人民陳述意見之處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沿革 1

(1141017 制定)

各級主管機關、鄉(鎮、市)公所或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提出行政區劃前,應廣徵意見並擬訂行政區劃計畫草案,於相關行政區域內公開展覽三十日,並應辦理公聽會;必要時,得辦理公民民意調查。   前項行政區劃計畫草案,應載明第八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六款、第九款、第十一款至第十三款規定之事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須辦理各級行政區域調整者,得免依第一項規定辦理公聽會:   一、行政區域界線不整,有礙行政管理。   二、地籍、戶籍情形與行政區域界線不符。   三、配合都市計畫或土地重劃,須調整行政區域界線且已納入依法辦理公聽會之事由之一部者。   四、行政區域內土地面積增加或減少,須調整行政區域界線。   第一項廣徵意見之方式、公開展覽、公聽會與公民民意調查之辦理方式、人民陳述意見之處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一、行政區域調整影響各該區域居民,應於程序中納入民眾參與機制,爰第一項規定擬訂行政區劃計畫草案,提出草案前應廣徵包括學者專家、計畫範圍所涉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等意見,以期周妥,並於提出草案後應辦理公開展覽及公聽會,使居民瞭解內容及表達意見,又為更廣泛瞭解民意趨向,必要時得辦理相關區域公民民意調查。   二、第二項規定行政區劃計畫草案應載明之事項。   三、第三項定明得免辦理第一項公聽會之情形,說明如下:    (一)行政區域本已確定,惟因界線不整,參差交錯,有礙行政管理,須透過本法之行政區劃手段處理者。    (二)地籍、戶籍情形與行政區域界線不符,有需要透過本法之行政區劃手段處理者。    (三)配合都市計畫,包含其後續執行手段,例如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須調整行政區域界線,且該情形已依各該專業法規規定辦理公聽會,居民已預見後續將辦理行政區劃。    (四)海埔新生地、河川新生地、海岸侵蝕、地層下陷等自然或人為因素,致行政區域土地面積有增加或減少之情形。   四、為明確第一項行政區劃計畫草案之廣徵意見之方式,以及公開展覽、公聽會與公民民意調查之辦理方式、人民陳述意見處理及其他相關事項,爰第四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辦法規範之。

  • 主管機關名詞
  • 原住民名詞
  • 公聽會名詞
  • 第八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六款、第九款、第十一款至第十三款條文
  • 都市計畫名詞
  • 行政區劃程序法8條文
(1141017 制定)

一、行政區域調整影響各該區域居民,應於程序中納入民眾參與機制,爰第一項規定擬訂行政區劃計畫草案,提出草案前應廣徵包括學者專家、計畫範圍所涉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等意見,以期周妥,並於提出草案後應辦理公開展覽及公聽會,使居民瞭解內容及表達意見,又為更廣泛瞭解民意趨向,必要時得辦理相關區域公民民意調查。   二、第二項規定行政區劃計畫草案應載明之事項。   三、第三項定明得免辦理第一項公聽會之情形,說明如下:    (一)行政區域本已確定,惟因界線不整,參差交錯,有礙行政管理,須透過本法之行政區劃手段處理者。    (二)地籍、戶籍情形與行政區域界線不符,有需要透過本法之行政區劃手段處理者。    (三)配合都市計畫,包含其後續執行手段,例如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須調整行政區域界線,且該情形已依各該專業法規規定辦理公聽會,居民已預見後續將辦理行政區劃。    (四)海埔新生地、河川新生地、海岸侵蝕、地層下陷等自然或人為因素,致行政區域土地面積有增加或減少之情形。   四、為明確第一項行政區劃計畫草案之廣徵意見之方式,以及公開展覽、公聽會與公民民意調查之辦理方式、人民陳述意見處理及其他相關事項,爰第四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辦法規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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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劃程序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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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區劃程序法第 7 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鄉(鎮、市)公所或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提出行政區劃前,應廣徵意見並擬訂行政區劃計…」(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區劃程序法第 7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