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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辦理提存及領取提存物或提存款須知8

八、領取手續:聲請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必要時應提正、背面影本二份附卷)及取回或領取聲請書上所用之同一印章,領取前項「代存單」或「寄存證」,並在其上簽名、章,持向當地代理國庫之銀行或指定保管提存物之處所具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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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聲請人名詞
  • 攜帶名詞
  • 聲請名詞
  • 名詞
  • 提存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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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提存及領取提存物或提存款須知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辦理提存及領取提存物或提存款須知第 8 條規定:「八、領取手續:聲請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必要時應提正、背面影本二份附卷)及取回或領取聲請書上所用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