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11

  1. 1.地方主管機關為調查申訴事件,除自行調查外,得委由專人士或民間團體協助。調查完成後,作成調查報告。
  2. 2.前項調查成員至少二人,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3. 3.第一項之調查報告,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申訴之案由,包括申訴人陳述之重點。 二、調查歷程,包括日期及對象。 三、申訴人與被申訴人(以下併稱當事人)及相關人員陳述之重點。 四、事實認定及理由,包括相關人員陳述之重點、相關物證之查驗。 五、處理建議。

這條目前只有條文原文,延伸解析資料尚未建置。

  • 主管機關名詞
  • 申訴名詞
  • 名詞
  • 案由名詞
  • 當事人名詞
  • 物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第 11 條規定:「地方主管機關為調查申訴事件,除自行調查外,得委由專業人士或民間團體協助。調查完成後,作成調查報告…」(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