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条
第九十八条规定海事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海事法院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简单的海事、海商案件。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标的额应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或其派出法庭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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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条规定海事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海事法院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简单的海事、海商案件。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标的额应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或其派出法庭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为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转引自 LawPlayer,https://lawplayer.com/cn/act/c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201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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