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第一站
先確認,它到底是誰公司登記要項
在判斷一家公司之前,先讓政府的登記資料告訴你它的底細——下面這些,是白紙黑字登記的它,不是它自己的說法。
公司全名
萬有紙廠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63834304
登記狀態
破產
成立日期
1962-05-28 (64 年)
最後核准變更
2009-04-06
主要營業項目
1﹒紙漿、紙及有關造紙之化工原料之生產、買賣及代理。 · 2﹒紙類之加工、買賣及代理。 · 3﹒有關機械設備之設計、製造、買賣及代理。 ·(及法令未禁止之業務)
登記地址
雲林縣北港鎮新街里民樂路265號
事實
萬有紙廠股份有限公司登記狀態為「破產」。
意義
登記資料是判斷一家公司的起點——先確認它真實存在、狀態正常,再往下看它的治理與紀錄。
邊界
登記項目代表「可以做」的範圍,不代表實際營運重心;真正的業務樣貌需結合其他資料一起看。
02 第二站
會走到這一步的人,多半正站在「看懂全貌再決定」的時刻你的場景 · 以及該往哪看
不必把查資料想得很沉重——你只是想在做決定前,先把該理解的理解完。看看哪一種接近你,點一下,我直接帶你到能回答你問題的那一段。
03 第三站
它的資本,是怎麼一步步到位的資本結構與到位歷程
一家公司有多「實在」,不只看它登記了多大的數字,更要看那個數字有多少真的收進來了、又是什麼時候收的。
95%
實收佔授權比例。實收已接近授權上限,資本結構相對飽和。
事實
章程授權資本 40 億元,實際收足 38 億元(為授權的 95%)。
邊界
實收資本是「股東投入的本金」,不是公司現值,也不是可動用現金;真實財力仍需結合財報判讀。
💡
怎麼讀這一段「授權資本」與「實收資本」差在哪?授權資本像公司預先申請好的額度(最多能發多少股),實收資本才是實際收進來的錢。兩者差距大,通常代表公司替未來的增資先留了空間——這本身是中性的,搭配「有沒有真的在增資」一起看才有意義。
04 第四站 · 本檔重點
它不是單獨存在的,它在一張更大的網裡集團控股與關係企業
投資控股公司最該看的就是這一站。透過董事長的法人代表身分,它和另外幾家公司連成一張網——看懂這張網,你才看懂真正在做決定的是誰。(點任一節點看關係細節)
萬有紙廠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網絡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業司 董監事登記
點節點看關係 · 預設顯示
萬有紙廠是這張網的中心。的法人代表與關聯關係,揭示了它在集團裡的位置。
💡
怎麼讀這一段為什麼一個人會「代表一家公司」去當董事?因為持股的是公司(法人),不是他個人——他只是被指派出面的代表。順著這層關係往上找,常常能找到真正的「集團母體」。看到「同地址」「同一批人交叉任職」,就是把它們當一個集團來盡職調查的訊號。
06 第六站
這幾年,它走過哪些關口登記沿革與增資歷程
想看一家公司「有沒有在動、是停滯還是成長」,這條時間軸比任何一張靜態名單都誠實。沿著它往回走,每個亮點都是一次登記異動。
1962 · 05
設立登記
1962 年核准設立。一家公司,從這裡開始。
至今
破產
每一筆異動的日期與內容,完整檔案都看得到。
解讀
時間軸上的每一次異動,都是公司「仍在運作、持續更新登記」的訊號——比一張靜態名單更能反映它的活躍度。
邊界
增資與改選都屬正常公司動作;異動密度的高低,需結合產業常態判讀,本檔提供紀錄、不替你下定論。
07 第 七 站
把散落各機關的登記,再往深處挖一層稅籍 · 進出口 · 上市財務 · 所營事業
商業司之外,財政部、國貿局、證交所各自還握著一塊登記資料。我們把它們放在同一頁讓你一次讀完——這正是免費工具不會幫你串的那一層。
出進口廠商登記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
怎麼讀這一段有出進口廠商登記代表什麼?代表這家公司有跨境貿易的資格與紀錄,不是只做國內生意。看「進口 / 出口資格」與英文名稱,能判斷它在國際供應鏈上的角色,也是你查它海外往來時的對接窗口。
08 第八站
它在公開紀錄裡的樣子司法案件與行政紀錄
這一站我們只做一件事:把政府公開文件原封不動查給你看。查到什麼、就呈現什麼,不替你加油添醋。
110
筆公開判決書
民事 98・刑事 7・行政 5
代表性判決
鳳山簡易庭106年度鳳簡字第104號
塗銷抵押權登記
2017/04/13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3年度重訴更一字第1號
債務人異議之訴等
2016/03/08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3年度聲更一字第1號
停止執行
2016/02/22
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2359號
侵占等
2015/01/30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7年度破字第4號
宣告破產
2015/01/16
事實
司法院判決書資料庫中,與本公司直接相關的判決為 110 件。
邊界
公開資料庫查到的是「已公開、已裁判」的紀錄;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者不會出現。它是基準,不是保證。
💡
怎麼讀這一段「0 筆判決」要怎麼解讀?是好事,但別讀成「絕對沒問題」。很多糾紛在進法院前就和解了,不會留下判決。它代表的是「沒有公開的法律污點」——一個讓你比較安心的基準,但仍要結合你實際往來的經驗一起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