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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憲法法庭

釋字第510號

  • 原始資料來源:憲法法庭網站
  • 解釋公布院令:89 年 07 月 19 日

解釋爭點

解釋文

使

理由書

使仿                   

附件

共同筆記
相關法令
最新筆記
wei1217
6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解釋爭點 航空人員體格標準限制執業之規定違憲? (一)航空體檢醫師或主管,認為情況有變化時,得隨時要求加以鑑定」,均係為維護公眾利益,基於航空人員之工作特性,就職業選擇自由個人應具備條件所為之限制,非涉裁罰性之處分,與首開解釋意旨相符,於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規定亦無牴觸。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