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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憲法法庭

釋字第584號

  • 原始資料來源:憲法法庭網站
  • 解釋公布院令:93 年 09 月 16 日

解釋爭點

解釋文

理由書

使 調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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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1217
10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解釋爭點 道交條例禁曾犯特定罪者駕計程車規定違憲? (一)乃基於營業小客車營運及其駕駛人工作之特性,就駕駛人個人應具備之主觀條件,對人民職業選擇自由所為之限制,旨在保障乘客之安全,確保社會之治安,及增進營業小客車之職業信賴,與首開憲法意旨相符,於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尚無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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