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憲法法庭

釋字第617號

  • 原始資料來源:憲法法庭網站
  • 解釋公布院令:95 年 10 月 25 日

解釋爭點

235?

解釋文

使 滿使滿使 滿

理由書

使 滿 United States Code, Title 18, Part , Chapter 71, Section 1460 滿使滿使 使滿                

相關文件

() ( ) ( )

附件

共同筆記
相關法令
最新筆記
wei1217
7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解釋爭點 刑法第235條違憲? (一)「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二)其中「猥褻」雖屬評價性之不確定法律概念,然所謂猥褻,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之描繪與論述聯結,且須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者為限。 (三)其意義並非一般人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違背。 重點:1「猥褻」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故合憲。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