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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憲法法庭

釋字第723號【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點數申報期限案】

  • 原始資料來源:憲法法庭網站
  • 解釋公布院令:103 年 07 月 24 日

解釋爭點

2

解釋文

理由書

使                   

事實摘要

723 () 9468111295198285612982219152347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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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1217
7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解釋爭點 以審查辦法規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點數申報期限2年,違憲? (一)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申報醫療服務點數,逾前條之申報期限二年者,保險人應不予支付。」 (二)有違法律保留原則,侵害人民之財產權,與憲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意旨不符,應不予適用。 ★影響人民之財產權之「時效」屬於絕對法律保留,故違憲。(J474具體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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