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案由
因竊盜案件,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案
答
憲法法庭這樣判
主文
本件不受理。
為何
理由
大法官為什麼這樣判?以下是判決理由全文。
一、人民依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1項規定,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者,應以聲請書記載聲請判決之理由,聲請書未表明聲請裁判之理由者,毋庸命其補正,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60條第6款及第15條第3項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聲請意旨未表明聲請裁判之理由,本庭爰依上開規定,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五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蔡明誠 大法官大法官 張瓊文 蔡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