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1 分鐘讀完・全文 238原始官方來源快速訪問 ↗

會台字第2619號

解釋日期 76 年 02 月 06 日聲請人 林添順司法院憲法法庭

公布日期
76 年 02 月 06 日
會次
大法官第814次會議
聲請人
林添順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解釋在說什麼

本案爭點:為羈押違憲違法及聲請推事迴避未准請求釋疑案。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案由

為羈押違憲違法及聲請推事迴避未准請求釋疑案。

決議

按人民聲請解釋,須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本件聲請人前以刑案為台南地方法院推事林永茂羈押,有牴觸憲法第八條及司法行政部五十七年二月二十八日通令之疑義,且聲請林永茂推事迴避,亦未為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所准,因此聲請突縷上列疑義。核與首開規定不合,應不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814次會議

聲請人

林添順

解釋引用的憲法條文

憲法第8條

憲法法庭官方原文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憲法法庭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全文 238 字 · 2 段落 · 資料來源:司法院憲法法庭